總務主任
一、 與各處室研商共同提出校務發展計畫
二、 研擬總務工作年度計畫
三、 督導總務處各項業務
四、 督導或擔任防火管理人、主辦自衛消防編組訓練
五、 審核採購案件、掌握營建工程運作
六、 彙整次年資本門(工程、設備)概算編列
七、 規劃校園環境美化綠化
八、 規劃協調校園設施及空間運用
文書組
一、 公文收發。
二、 檔案管理。
三、 行政、主管會議之召開及記錄;全校性會議之通知及記錄。
四、 典守學校印信。
五、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二、 檔案管理。
三、 行政、主管會議之召開及記錄;全校性會議之通知及記錄。
四、 典守學校印信。
五、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出納組
一、 編製教職員工每月薪津、公保費、健保費及退撫基金繳費清單,並提繳費用。
兼代課鐘點費、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休假旅遊補助..等各項經費發放。
二、 辦理學校各項代辦經費及學生註冊收費之統計查核及存繳。
三、 辦理學校代收、代扣款項及其他上級單位交辦解繳公庫事項。
四、 填製收款收據、繳款書、支出收回書等表冊及辦理其存款手續。
五、 登記現金出納備查簿及編制現金結存日報表。
六、 每月編製公庫差額解釋表與學校會計室對帳。
七、 辦理申報扣繳教職員工所得稅
八、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兼代課鐘點費、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休假旅遊補助..等各項經費發放。
二、 辦理學校各項代辦經費及學生註冊收費之統計查核及存繳。
三、 辦理學校代收、代扣款項及其他上級單位交辦解繳公庫事項。
四、 填製收款收據、繳款書、支出收回書等表冊及辦理其存款手續。
五、 登記現金出納備查簿及編制現金結存日報表。
六、 每月編製公庫差額解釋表與學校會計室對帳。
七、 辦理申報扣繳教職員工所得稅
八、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事務組
事務組
一、工友管理部分:
擬定工作職掌
辦理僱用、解聘工友並合法定人數
規定工友工作時間、差勤管理及考核
辦理工友訓練以提昇服務品質
二、安全管理部分:
維持消防救護器材及防火、防盜設備之時效
實施定期消防及救護訓練與演習
加強管理人員出入、門禁
維護校園安全監控系統
辦理並申報建物公共安檢(建管處)
辦理並申報消防安檢(消防單位)
三、物品管理部分:
辦理各類必需物品採購、登記及驗收
辦理非消耗性物品列帳管理事宜
盤點與分類每月庫存物品
執行物品領用之標準及程序(含核發、儲藏、報廢)
四、財產管理部分:
登記管理財產並與會計單位核帳
造送財產增減表(每月、季、年)
辦理財產之購置及營造並齊全權狀證件
訂立出租或租用財產契約
填寫出借或借用之財產借據
執行盤點財產並查明盤盈或盤虧之財產情由
辦理財產責任簽認及檢查(含整修、報廢、變賣)
繳納財產應付之稅捐
五、宿舍管理部分:
辦理宿舍及設備之借用與檢修並依標準執行
記載並填報各種有關宿舍事務表冊
六、辦公處所管理部分:
推行辦公處所能源節約措施
設置維護固定標語牌及指路牌
整理庭院、隙地、通路、走廊、草坪等處
維護水電設備
七、集會管理部分:
維護與管理集會場所之燈光、空調、擴音設備及會議室用具
八、員工福利管理部分:
協助人事室辦理員工福利相關事宜
辦理校警、技工、工友、代理教師、約僱人員等勞保健保
九、營建工程:
辦理建築師甄選(細部設計、申請建照)並準備招標
辦理發包與訂約並控管全程施工品質與進度
督導建築師與承包商履約並參與各項材料檢驗與查核
辦理各期估驗計價與查核竣工
辦理驗收(申請使用執照)與結算
十、修繕:
落實使用、保管與維護合一制度
實施修繕登記與速修回報制度並統計與執行預算
辦理物品租用與購置(堅固耐用省維修)
十一、校園美化綠化:
美化綠化校園並定期修剪枝條及處理危株
十二、採購:
辦理採購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
建立標準作業程序與採購人員專業證照制
十三、場地開放管理:
依「新北市立各級學校校園開放實施要點」辦理場地開放事宜
要求借用手續務必三天前辦妥(含填寫切結書與繳納保證金、租金)繳納
款項依會計程序入帳
十四、車輛管理:
建立車輛調派保養與檢查維修制度
填報各項登記表卡
管理油料
十五、其他:
報核零用金
建立公物保管與損壞賠償
管理維護蒸飯箱、鑰匙、電扇、冷氣、飲用水、自來水
宣導節約能源措施